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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青光眼科普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1-18  来源:
  •  青光眼位居致盲眼病的第二位,若不能及早发现、及时治疗,则有可能导致失明,并且视力不能恢复。那要如何知道是否是青光眼呢?
        急性青光眼的发病特点往往是眼科症状合并全身不适症状,眼科症状一般表现在视物不清、眼红、眼疼、怕光、流泪,而全身症状易合并同侧的头痛及恶心、呕吐等症状,大家常常因为全身症状而忽视了眼睛的问题,以为头痛、呕吐等症状是由于偏头痛、感冒或者是胃肠炎。而慢性青光眼早期多无任何症状,被称为“视力的小偷”,晚期往往表现为视力下降及视野缺损,多误以为是白内障引起的,大家常常等到看不见了才到医院来,为时已晚。所以青光眼很容易造成误诊、误治。
  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该引起您的重视

    1、视力下降且合并头痛、恶心及呕吐等不适症状;

    2、视力下降、目视正前方时感到余光所见的范围(实际上就是视野)明显缩小,或两眼比较相差明显;

    3、近视有进行性加重的感觉;且更换眼镜视力不能提高;

    4、在你的家族中有青光眼患者时应高度警惕。

    5、有糖尿病、高血压、中风病史、视网膜静脉阻塞病史。

        青光眼早期可以没有视力明显下降的表现,只是在夜间出现雾视、视物模糊,或者是头晕和鼻根部酸涩不适感,此时经过较好的休息,症状可以消失。但是如果这种情况反复出现就可能是青光眼发病的前兆,切不可忽视。
        在青光眼急性大发作时,患者会出现视力下降、眼眶疼、眼睛充血发红、瞳孔散大,同侧较剧烈的头痛、鼻根胀痛,并且应用镇痛、止痛药不能缓解,还会出现恶心、呕吐。有时患者会感觉看灯光时有一个彩虹样的光圈绕在灯光周围,外围红色,内圈绿色或紫蓝色。

        青光眼是一种严重的致盲性眼病,必须十分警惕,如不能早期发现、早期治疗,可以导致失明。因此,出现青光眼症状时应及时就医,不同类型的青光眼治疗方法也不同,需要根据医嘱治疗(药物或激光或手术)。


    定期复查尤重要
        需要提醒的是,无论是否手术,无论视力如何,一经诊断为青光眼,都要遵医嘱定期复查,一般病情稳定的患者需要3个月或半年要进行一次详细的眼科检查,按时用药,切不可自行停药。
    青光眼患者要学会与青光眼共存
        首先,心理上要正视这一疾病。有些患者得知患青光眼后非常恐惧,对治疗缺乏信息。其实青光眼不是不可治疗的,绝大多少青光眼通过药物及手术可得到有效控制,能够长久保持良好的视力,只有少数病例控制不良,但也可通过治疗来延长有用的视力,从而保持较好的生存质量。
        其次,青光眼患者要保持良好的情绪。因为青光眼是一种典型的心身疾病,情绪波动会影响疾病的发生和进展。通过对青光眼患者精神状况的调查研究,发现诱发青光眼的主要精神因素为焦虑、急躁(脾气急)、抑郁(闷闷不乐)和暴怒。这些不良的情绪能诱发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发作,对已有青光眼的患者会引起眼压的波动;另外,不良情绪还可引血压升高、血管痉挛,对青光眼的视神经造成进一步的损害。
        总之,青光眼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我们忽视青光眼,没有及时的就诊,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机。青光眼的治疗在于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治疗,需要患者与医生紧密合作,一起努力防御这个盗取我们视力的“小偷”,从而保住我们的视力。我们治疗的目标是“让您在有生之年,保住有用视力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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